咨询:我女儿刚生了小孩,我想在烟台给他缴纳新生儿保险,想问问缴上保险以后多久能享受待遇?
答复: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,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出生6个月以上不满12个月内参保缴费的,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出生12个月及以上参保缴费的,按普通居民相关政策执行。自202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,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,在集中缴费期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,待遇享受期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。
咨询:刚出生的新生儿,在医院的时候用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参保登记,现在户口办下来了如何进行参保信息变更呢?
答复:(一)线下变更方式。亲属携带新生儿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,前往居民医保所属地的医保经办业务窗口,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手续。
(二)线上变更方式。新生儿亲属关注“烟台市医疗保障局”微信公众号,通过医保服务-办事大厅-我要代办-亲友绑定-添加亲友绑定(证件类型选择出生医学证明,证件编号填写出生证明编号)-回到我要代办界面,选择亲友代办-医疗保险-新生儿参保信息修改-选择亲友,勾选《代办承诺书》-下一步,在线办理-将有效证件类型修改为“居民身份证(户口簿)”,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(见户口本)、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等信息-下一步,上传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照片(照片不能过大,否则无法上传,上传界面需要点开箭头再进行上传,不能在户口本界面同时上传)。
咨询:我在威海缴纳了职工医保也办理退休了,现在来烟台生活了,想问一下在烟台缴纳居民医保也能享受待遇吗?
答复:不允许两地同时缴纳医疗保险,也不能同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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